Corporate Governance
Corporate Governance
Board of Directors
本公司董事會由七位在各專業領域具有豐富經驗的董事所組成,並於董事名額中設置三位獨立董事。董事任期為三年,得連選連任。
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應一併進行選舉,分別計算當選名額。董事及獨立董事之提名、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審計委員會審議的事項包括財務報表、稽核及會計政策程序、內部控制制度、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重大資金貸與背書或保證、募集或發行有價證券、法規遵循、經理人與董事是否有關係人交易及可能之利益衝突、員工申訴報告、舞幣調查報告、公司風險管理、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以及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等。
根據中華民國法律規定,審計委員會的成員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公司審計委員會符合上述法令規定。
審計委員會為履行其職責,依其組織章程規定有權進行任何適當的審核及調查,並且與公司內部稽核人員.簽證會計師及所有員工間皆有直接聯繫之管道。審計委員會也有權聘請及監督律師.會計師或其他顧問,協助其執行職務。
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常會,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薪資報酬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執行與評估公司整體與福利政,以及董事及經理人之報酬。
根據中華民國法律規定,薪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任命。
薪酬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常會,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