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塵不離城 寓見大自然 發票登錄抽觀光列車海風號雙人遊

March 25,2026

202641日 至 2026531日,指定通路購買去味大師竹木香全系列商品(正裝/補充)任乙件,憑結帳發票於活動網頁登錄並填妥個人基本資料,即可抽觀光列車海風號雙人遊(活動細則請見下方辦法)。資料進行審核正確後,活動小組將於2026620日前抽出中獎者。

 

發票登錄網址:

https://forms.gle/DzxVmJrMvvgJEBuc8

 

獎項說明:

頭獎 : 觀光列車海風號雙人遊 (市值$19,999) 3

※ 獎項內容恕不可指定、要求更換或兌現。行程以雄獅旅遊公告之海風號套裝為主,中獎者可自行選擇與獎項市值等值之【海風號行程】內容;如遇原定獎項售完、停售等不可抗力因素,將改贈其他等值台灣觀光列車行程並於官方網站-最新消息(www.farcent.com.tw/news)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得獎者。

 

登錄期間: 202641 00:00 2026531 23:59止。

發票日期須為 202641日 至 2026531日止;發票號碼如以營業人之統一編號代替輸入視同無效。消費發票/收據登載企業統編者不得參與本次活動,若有中獎視同無效。發票須能清楚辨識購買日期及商品明細。單張發票僅能登錄一次,但個人可登錄多張不同單筆購買指定產品。

※ 請務必妥善保管所登錄之發票正本及購物明細;電子發票務必於結帳時請店家印出證明聯及購物明細,以確保相關兌獎權益。

 

* 抽獎活動指定通路: 全聯、大全聯、家樂福、愛買、特力屋、寶雅、康是美、小北、日藥本舖、小三美日momo購物網、PChome、蝦皮購物花仙子官方旗艦店、花仙子官方商店(https://shop.farcent.com.tw/)

 

* 去味大師竹木香全系列商品品名: 去味大師 竹木香擴香 清爽海風100ml、去味大師 竹木香擴香 青草綠葉100ml、去味大師 竹木香擴香 乾燥原木100ml、去味大師 竹木香擴香 冷冽白花100ml、去味大師 竹木香擴香補充品 清爽海風90ml、去味大師 竹木香擴香補充品 青草綠葉90ml、去味大師 竹木香擴香補充品 乾燥原木90ml、去味大師 竹木香擴香補充品 冷冽白花90ml

 

抽獎時程:

1.     中獎名單於2026620日前公告於官方網站-最新消息(www.farcent.com.tw/news),請參加者須主動上網查詢,以保障自身權益,恕不另行通知得獎者。

2.     所有中獎者須下載並填妥領獎信函,於2026630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寄回「103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3013樓 去味大師活動小組收」

 

※活動小組確認資料無誤後,將統一於2026715日前(以出貨日期為憑)安排獎項兌換。

未在時間內寄回,或資料不正確、不完整者,將視同放棄且喪失中獎資格,不得請求主辦單位交付贈品或主張其他權利,主辦單位將不再進行通知、亦不替補。

 

 

注意事項:

1.     花仙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保有活動變更、解釋之權利;如遇原定獎項售完、停售等不可抗力因素,將改贈其他等值贈品,並公告於官方網站-最新消息(www.farcent.com.tw/news),恕不另行通知得獎者。

請務必妥善保管所登錄之發票正本及購物明細(發票須能清楚辨識購買日期及商品明細。)。電子發票務必於結帳時請店家印出證明聯及購物明細,以確保相關兌獎權益。單張發票僅能登錄一次,但個人可登錄多張不同單筆購買指定產品。發票號碼如以營業人之統一編號代替輸入視同無效。

2.     若持有電子發票者,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列印中獎的電子發票詳細畫面(含明細),作為兌獎之依據。

(1)  使用手機載具者,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登入帳號密碼,即可列印發票資訊與明細。

(2)  使用通路載具者,請自行記錄發票號碼、發票隨機碼,並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常用功能> 電子發票全民稽核 > 一般性發票查詢),列印發票資訊與明細。

(3)  如兌獎發票無法清晰判定,有效兌獎資格之認定由主辦單位裁定。

3.     凡參加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注意事項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及同意本活動之各項規定辦法:

(1)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暫停、終止或解釋本活動之最終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更換活動、提前終止或延長活動時間之最終決定權等事項),並以本活動網站公告為準。

(2)  發票/收據登錄號碼與發票正本不符,消費發票/收據登載企業統編者不得參與本次活動,若有中獎視同無效。中獎者無法提供發票/收據正本時,視同無效中獎。(發票定義解釋規定依照財政部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辦理)

(3)  為維護活動公平性,中獎者若經查證為主辦單位、執行單位、合作店家之負責人本人、配偶、一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經機關認定屬不合理之交易型態者均視同中獎無效。

(4)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活動參加者所登錄之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狀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本活動參加者及中獎者亦不得異議。如發生前述情形,主辦單位將不做任何通知。

(5)  如遇天災、地震、颱風、疫情、停電、罷工等不可抗力或非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件,主辦單位保留變更活動日期與方式之權利。

(6)  參加者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之正常運行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一經主辦單位察覺得立即取消參加者之參賽、抽獎及得獎資格,並得追回獎品。參加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成,需自行負擔。

(7)  參加者如有違反本注意事項,即視同不具參加資格;中獎者如有違反本注意事項,則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不予給獎,如已給獎者,則應將獎項返還,該違反之中獎者並應就主辦單位因此所受之損害(包括但不限於侵權損害賠償、商譽損失、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負完全之賠償責任。

(8)  中獎者如有冒用他人身分、不符合或違反本活動規定事項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其中獎資格的權利。

(9)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若中獎者為本國人,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中獎者依法需預繳10%稅金,待中獎者付清稅金後方可領獎。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依法於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含大陸人士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獎項之價值,需預先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待中獎者付清稅金後方可領獎。如依其他法令規定另須代扣繳其他稅費者,亦於扣除相關金額後,始為實際發放金額。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中獎資格。參加本活動者參加本活動而須支付任何稅捐皆為參加本活動者之義務,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10)     本活動獎品不得要求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11)     本活動獎品悉以實物為準,恕無法挑選,如遇缺貨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提供時,主辦單位有權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

(12)     活動獎品寄送地址僅限中華民國境內,如中獎者未能於領獎期限前回覆有效國內寄送地址,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

(13)     本活動網站係為成年人而設,若您同意未成年子女參加本活動,您需陪伴輔導未成年子女閱讀、瞭解抽獎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抽獎活動個資告知事項等相關規定,您及未成年子女並同意接受本活動相關規定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

(14)     中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須獲得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及代為領取,且應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無國民身分證者,須提供戶籍謄本影本(須為3個月內核發之版本)與另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提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之證明文件(需簽名或蓋印)

(15)     未依上述說明辦理領獎手續者(例如:資料錯誤或不全等),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16)     本注意事項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補充修改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本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17)     主辦單位將保留修正、停止及更換等值獎品的權利,活動相關修正訊息以本活動網站公告內容為準,恕不另行個別通知,且若因故活動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或暫停此活動。

(18)     本活動未盡事宜,係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補充之,如因本活動涉訟,係依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個資法聲明:

()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一項規定,應向活動參加者告知下列事項:

1. 蒐集個人資料之主體:花仙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

2.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本次本公司促銷活動,抽獎聯繫及後續相關程序之使用。

3. 蒐集之類別: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行動電話、電子信箱、寄送地址、戶籍地址。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抽獎活動期間(包括後續寄送及相關程序執行完畢)

2. 地區:僅限台灣地區

3. 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委託機關及執行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4.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活動參與者就其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之權利: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活動參與者就本公司保有的個人資料,得請求行使查詢或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刪除之權利;惟本公司依法應執行職務所必要者,得不依活動參與者之請求為之。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之權益影響:

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予本公司,若拒絕提供者,恕無法參加本活動。並且經檢舉其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或其他情事足以確認活動參與者身分不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保有停止本活動相關服務提供之權利,如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